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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29 09:25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3-02-25
广元市昭化区2022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城新区”建设,集聚一批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助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广元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广委办〔2014〕38号)、《广元市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实施方案》(广人才办〔2019〕8号)、《广元市昭化区优秀人才特殊支持十条措施(试行)》(昭委办〔2017〕74号)精神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招聘)对象、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引进(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基本条件和《广元市昭化区2022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3)相应岗位条件等要求的各类人才,包括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的,取消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2023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不属于此次引进(招聘)的范围。
引进(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普通高等教育的普通全日制毕业生(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编号第六位数字为“1”)。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不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条件限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研究生招生计划,就业单位应当提供平等就业机会。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国家统一招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本次引进范围。
我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属于此次招聘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引进(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相应引进(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广元市昭化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3)。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在报名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编在职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9)失信人员在记录期内的。
(10)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11)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的。
3.年龄、执业资格等时间计算均截止公告发布的第一日。
二、引进(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90名。其中:区级部门事业单位引进(招聘)47名,镇属事业单位引进(招聘)13名,区属国有企业引进(招聘)30名。
区级部门事业单位和镇属事业单位引进(招聘)60名,均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区属国有企业引进(招聘)30名均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具体岗位和招聘名额见《广元市昭化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3)。
其中:报考岗位编码为202212046、202212047、202212048、202212049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如面试总成绩相同,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按加试成绩选岗。
三、引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本次引进(招聘)采取QQ报名的方式。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岗位报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初审不合格的,可在有效报名期内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须真实、准确填写《广元市昭化区2022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1)的各项内容,同时按要求上传报名时所需提供的资料。
3.上传资料和资格初审。报考者自公告发布起至2023年2月25日12:00止,将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发送至邮箱(QQ273365369或QQ1083042271),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后,将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初审是否合格。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考生参加考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广元市昭化区2022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1份。
②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③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④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招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⑤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招聘)全过程,若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实情,一经查实,取消引进(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试
本次公开引进(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除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不超过15人的研究生及以上岗位外,其他岗位均进行笔试。笔试科目《综合知识》。笔试时间、地点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规定的时间内于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招收本科生及以上的岗位按照具体招聘岗位的名额和入闱面试人数1:6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收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按照具体招聘岗位的名额和入闱面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全部入闱面试。并在公布笔试面绩时一并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信息。
2.资格复审。本次引进(招聘)的资格复审集中在面试前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入闱面试的考生,带上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原件,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同一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在同一套试题、同一组考官的条件下进行面试,最终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同一岗位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由考核组组织加试,择优确定考察对象;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须由面试小组不少于2/3的成员表决通过。
所有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取消引进(招聘)资格。
面试成绩和入闱考察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
(三)考察
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组成考察组,根据面试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考察采取实地考察、电话咨询、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和岗位的匹配情况,不适宜从事该岗位工作的,不予引进(招聘)。因考察不合格和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调剂
对在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等环节中出现的岗位缺额,根据考生愿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在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或相近的差额考生中依次等额调剂。
(五)体检
体检由区组织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主管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引进(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本次引进(招聘)采取分批次公示的方式,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元市昭化区门户网公示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第一批公示考察、体检合格的往届毕业生,第二批公示考察、体检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公示前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考察、体检,第二批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引的人才在昭化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企业招聘岗位由区国资局、京兆集团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四、主要优惠政策
(一)政治待遇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在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直接聘任为七级、八级B类职员(试用期一年);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首次聘用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任为专业技术十级、十二级岗位(试用期一年)。
2.对国家985、211工程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综合个人专业、特长和考核等情况,挂职担任建设、交通、商务、经信等区级部门及产业发展重点乡镇副职,一年后经考核认定为优秀的,可按程序提拔担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
3.对国家985、211工程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生(试用期一年),满一年后经考核认定为优秀的,可调整到区级部门或乡镇副科级岗位上挂职锻炼。
4.对区属国有企业引进(招聘)的各类人才,按照我区国有企业相关规定和待遇执行。
(二)经济待遇
1.引进的全日制硕士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报到后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区财政分别给予硕士研究生8万元、博士研究生1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用人单位给予硕士研究生每月5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1000元的工作补助。
2.引进(招聘)的国家985、211工程高校全日制大学急需紧缺本科毕业生给予每人3万元安家补助和300元/月工作补助。
3.急需紧缺医学类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给予每人6万元(区财政3万元,相关医院3万元)安家补助和300元/月工作补助,大学本科规培生给予每人8万元安家补助和500元/月工作补助。(此外,相关医院将再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安家补助和工作补助,详细补助标准以双方洽谈结果为准。)
4.区属国有企业引进(招聘)的各类人才,按照我区国有企业相关规定和待遇执行。
(三)其他待遇
1.对引进(招聘)到区级部门事业单位的人才按政策入住人才公寓。引进(招聘)到镇属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人才,由引进(招聘)单位按政策解决住宿。
2.引进人才的配偶愿意来昭化工作的,由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协助解决到本区对口单位工作,协调解决落户及子女入学等问题。
3.每年可享受10天的探亲假,往返交通费由用人单位按出差标准据实报销;每年享受1次免费健康体检。
五、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移动电话),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贯穿引进(招聘)的全过程,不符引进(招聘)相关条件的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拟聘人员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
(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报考人员不能按时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空缺按照本公告相应环节规定递补。
(七)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具体调整情况将提前一周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报考人员应密切关注公告要求,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六、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在广元市昭化区委、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人才办具体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联系电话:区委人才办0839—8722889;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8723928;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0839—8722477.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组织部、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组织部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3日